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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团委网站信息上传管理条例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团委网站信息上传管理条例
作者:宣传部网…    重要公告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23    

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团委网站信息上传管理条例

 

一 、 院团委宣传部上传信息基本条例

1、院团委所上传信息为经过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之后的文件。

2、每周两次(周一、周四)由院团委网络管理中心成员主动与院团委老师联系,确认是否有信息需要上传。

3、网络管理中心成员得到需上传的信息之后应及时上传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传,应通知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并交由其他成员及时上传。

4、网络管理中心成员上传文件时,应将信息按照统一的标准放在相对应的位置。

5、信息上传成功之后,上传者应立即通知院团委老师进行确认。如所上传信息需更改应立即进行。

6、在上传信息时,网络管理中心成员必须严密保存好网站后台管理账号、密码,不得随意告诉非网络管理中心成员。

7、在上传信息时,网络管理中心成员不得随意修改已经上传并经过保存的信息。

二 、 各系宣传部上传信息基本条例

1、各系宣传部每周应至少上传一则信息,以反应本系学生学习、生活、文体活动为主,内容健康向上。形式以文字和图片为主。

2、各系宣传部应与院团委网络中心相关人员互相联系沟通,积极配合工作。

3、各系宣传部上传信息集中于“院系风采”一栏中,各系应对位上传。不得随意更改上传信息位置。

4、各系宣传部上传信息成功后,应主动联系院团委网络中心相关成员,以便确认。

5、各系宣传部所上传信息经由老师审核后,如需更改、删除,则由院团委网络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操作,并通知相关系宣传部。

6、各系宣传部必须严密保存好网站后台管理账号、密码,不得随意告诉其他无关人员。

7、在上传信息时,各系宣传部不得随意修改已经上传并经过保存的信息。

三、  院团委其他各部门上传信息基本条例

1、各部门上传信息需经过院团委老师审核方能上传网站。

2、各部门上传信息内容主要应与各部门相关,上传到各自既定栏目版面。

3、各部门积极主动与宣传部或其下属网络中心相关人员联系沟通,如果上传信息内容如需更改、删除,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更改、删除。

4、各部门必须严密保存好网站后台管理账号、密码,不得随意告诉其他无关人员。

5、在上传信息时,各部门不得随意修改已经上传并经过保存的信息。

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如有更新或更正以最新的书面通知为准。

 

    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院团委宣传部网络中心 

       2008423

重要公告录入:信息管理01    责任编辑:scujcctw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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